越是长期执政,越要严明党的纪律,把纪律挺在前面,精心培育党的健康肌体。针对“不出事都是‘好同志’,一出事就成‘阶下囚’”的状况,中央首次提出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实践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取得教育大多数、惩治极少数的良好效果。今年上半年,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处理49.2万人次。其中,第一种形态27.8万人次,占56.6%;第二种形态16.3万人次,占33%;第三种形态2.8万人次,占5.7%;第四种形态2.3万人次,占4.7%。监督执纪结构比例的变化,反映党的执纪观念发生深刻变化。党内纠错机制的革新,完全符合防范错误行为由轻微到严重的规律,符合党对犯错误党员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,将对培育党的健康肌体产生持续有效的作用。
越是长期执政,越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关键环节来抓。这些年“潜规则”侵入党内,个人主义、分散主义、自由主义、好人主义、宗派主义、山头主义、拜金主义腐蚀党员干部,党内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。党内出现这些突出问题的根源,就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。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同志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,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,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加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,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为全党作出表率。事实表明,推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,从根本上讲,还是要靠建设党内政治文化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净化党内政治生态。
越是长期执政,越要完善党内法规,全方位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全面从严治党,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,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,更多用制度治党、管权、治吏。”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从标志性、关键性、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入手,加快党内立法进程,新修新立的党内法规多达70余部,取得重大进展。尤其是先后修订制订的一系列准则、条例,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,我们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的能力显著增强。
越是长期执政,越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为创建管党治党科学体系开辟道路。开展党内自我监督之所以成为“难题”,说到底,是对权力的任性难以制约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:“要强化制约,科学配置权力,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。”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,强化“两个责任”、落实“两个为主”、实现“两个全覆盖”,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,逐步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,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短短几年,制约权力的“四梁八柱”着手建立,滥用权力的空间必将逐步得到压缩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管党治党力度持续加大,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,最根本的原因,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同人民想在一起、干在一起,党的政策措施得民心、顺民意,赢得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,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,我们既要认真总结新鲜经验,增强“四个自信”,又要坚持问题导向,保持战略定力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